为切实推动各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铁的纪律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钟山县花山瑶族乡平西村支部委员会委员蒙晓萍违反廉洁纪律问题
2013年,蒙晓萍在没有实际经营鱼场的情况下,同意蒋某某和韦某某以其本人名义申办名为“钟山县花山乡晓萍养鱼场”的微型企业,最终蒋某某2人获得了30000元国家微型企业补助资金,蒙晓萍从补助资金中分得4000元。2018年9月,蒙晓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钟山县石龙镇民政办干部冼春本工作失职问题
冼春本作为石龙镇民政办干部、低保核查人员,在2015年和2016年开展低保户动态调整排查中,没有严格执行政策,导致2次排查均未核查出低保户虞某某家庭人口死亡变动情况,最终虞某某家庭多领取低保金5116元。2018年8月,冼春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上述典型案例可以看出,我县一些基层党员干部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认识不够、作风不实等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党委(党组)要扛牢扛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党,从严改进工作作风,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抓严管严查处,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