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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作者:县纪委监委 编辑: 审核: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18-11-20 10:33:45 浏览次数: 5987次 【字体:A+A-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钟山县能源办原主任覃张义违规使用公务油卡和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7月至2017年5月期间,时任钟山县能源办主任覃张义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加油,金额合计5998.8元。钟山县能源办在公车改革完成后,没有制定落实相关公车管理制度,公车管理混乱,覃张义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覃张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钟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蔡先江违规使用公务油卡问题。

2011年8月至2015年11月期间,时任钟山县民族事务局(现为钟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蔡先江多次在办理私人事务时(含节假日)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并用单位公务油卡加油,金额合计13065.07元。同时,在2017年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中,该局并未对该问题进行自查自纠。2018年9月,蔡先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上述典型案例可以看出,我县一些党员干部仍存在侥幸心理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提升思想境界,厘清公私界限,严守纪律底线;各党委(党组)要从严管党治党,从严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任职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抓严管严查处,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