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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发放首例实名举报奖励

作者:何少稳 廖添慧 董明权 编辑:钟丽珍 审核:董明权 信息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8-12 11:21:11 浏览次数: 191次 【字体:A+A-

“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查清了问题,还给我发了举报奖励!”日前,一实名举报人来到贺州市钟山县纪委县监委领取了1000元奖励金,满意地对工作人员说。 

 

这是今年贺州市实施实名举报奖励以来,首个获得实名检举控告奖励的举报人员。


据了解,此前该举报人向贺州市钟山县纪委监委反映某单位未经主管部门同意,违规收取费用私设“账外账”问题,钟山县纪委监委根据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很快查清了某单位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

  

经案件承办部门召开联审小组会议,认定实名举报人符合实名信访举报奖励条件,经审批同意,按规定给予该举报人兑现实名举报奖励。


今年以来,贺州市结合清廉建设主题,在推进纪检监察实名举报奖励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市纪委监委联合市财政部门制定《贺州市纪委监委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试行)》,明确实名举报奖励的条件、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对实名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一案一奖,每件给予200—5000元不等的物质奖励,最高奖励可达30000元。


“实行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是我们鼓励群众客观真实反映问题,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的一项有效举措。”贺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保护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接待来访、核查问题线索、联系举报人等方面均严格保密,确保不暴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对举报经查证属实并对突破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按照规定对实名举报人的奖励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奖励的宣传力度,用好政策导向,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有效衔接,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推动清廉贺州建设向最后一公里延伸。”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