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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通报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县纪委监委 编辑: 审核: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3-31 10:29:01 浏览次数: 4862次 【字体:A+A-

“三月三”、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纪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钟山县回龙镇三级主任科员陶劲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2月3日,陶劲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陶劲的酒驾行为,发生在该县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中整治作风问题专项工作期间,属顶风违纪,应从严从重处理。鉴于陶劲主动交代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纪问题,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认错悔过态度较好,具有减轻处分情节,2021年12月,陶劲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钟山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徐友庆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月14日,徐友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徐友庆的酒驾行为,发生在该县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中整治作风问题专项工作期间,属顶风违纪,应从严从重处理。2021年12月,徐友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上述2起酒驾典型案件中,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对违纪违法行为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影响较为恶劣。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重申相关纪律要求,督促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切实增强纪法意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尤其是工作日饮酒行为,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从重从严处理,深挖彻查酒驾醉驾案件背后隐藏的“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坚持查处酒驾醉驾与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对违规接受宴请和违规公款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寸步不让,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