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守法意识,加强新时代新征程作风建设,现将四起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一、钟山县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黄耀强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4月,黄耀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1月,黄耀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钟山县回龙市场服务所原所长莫友金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10月,莫友金饮酒后驾驶未取得临时通行牌证、尚未登记的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4月,莫友金受到警告处分。
三、钟山县第三中学教师陈开德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10月,陈开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陈开德受到警告处分。
四、钟山县回龙镇龙道村党支部党员陶江财酒后驾车问题。2020年11月,陶江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5月,陶江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在严查酒驾醉驾的高压态势下,我县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充分认清酒驾醉驾行为的恶劣性质和严重危害性,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时刻自重、自省、自警,本着对自己、家庭、组织、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发挥好表率作用。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新征程作风建设确保“十四五”重大战略任务落实见效的意见》(桂发〔2021〕8号)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使党纪法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赵乐际同志调研广西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把纠“四风”树新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循线深挖酒驾醉驾案件背后的“四风”问题,坚持“三不”一体推进。
中共钟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