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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通报1起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作者:本站发布 编辑: 审核: 信息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9-30 16:29:01 浏览次数: 6255次 【字体:A+A-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向纵深发展,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钟山县花山瑶族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钟永鸣等三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充当“保护伞”问题

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钟山县花山瑶族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钟永鸣,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钟远章,原人大副主席杨其寿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为非法采砂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提供保护、给予工程老板关照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共同从中索要收取好处费共计113900元。此外,钟永鸣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日前,钟山县纪委监委已对钟永鸣等人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2019年4月,钟永鸣、钟远章、杨其寿三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上述典型案例可以看出,我县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当摆设,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利益。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坚决同各种黑恶势力作斗争。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重心下沉,集中优势力量,主动出击,严肃查处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以强有力的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