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和教育作用,现将全县近期查处的1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钟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政府督查室副主任黄建平违规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及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
2015年9月,黄建平隐瞒其家庭实际收入填写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材料,违规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共计1248元。2016年6月,黄建平将违规获得的补贴1248元缴入县财政专户。 2017年4月13日 (工作日),黄建平在明知当天下午县纪委工作人员要找其谈话,仍违反《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桂纪发﹝2014﹞14号)文件要求,于中午期间在钟山县城饭店吃午饭时与他人饮用白酒,并于当日16时许至21时许在醉酒状态接受钟山县纪委调查谈话,干扰纪委工作。 2017年9月18日 ,黄建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一起问题十分典型,这表明了在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的情况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在党纪国法面前心存侥幸,明知纪律明确禁止仍不收敛,明知中央三令五申却置若罔闻,最终受到严肃问责,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各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钟山县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试行)》(办发〔2017〕43号)文件内容,经常性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抓预防;各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于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规定,用切实管用的制度堵住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