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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作者:县纪委 编辑: 审核: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18-01-16 11:17:08 浏览次数: 6683次 【字体:A+A-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警示教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按照县委领导批示,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钟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原主任李发盛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

李发盛任钟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多次在节假日、双休日办理私人事务时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私人车辆加油。在纪律审查期间,李发盛已将违纪款28180.67元上缴县财政专户。2017年12月,李发盛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钟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黎建年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

黎建年任钟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多次使用单位的公务油卡为私人车辆加油办私事,多次使用公车办理私人事务。在纪律审查期间,黎建年已将违纪款7751.52元上缴县财政专户。2017年12月,黎建年同志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2起典型问题通报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敬畏意识、规矩意识。各党组织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在2017年12月1日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出的批示精神,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