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钟山县纪委对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发出通报,要求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让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一、钟山县同古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主任黄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黄美在担任同古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期间,工作失察,监管不力,导致多发民政资金7245元,其行为违反工作纪律,构成失职错误。2016年6月22日,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黄美党内警告处分。
二、钟山县钟山镇何明雄骗取补助金问题。2013年1月至6月,何明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国家微型企业补助金人民币30000元,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钟山县人民法院判处何明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2016年6月22日,何明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钟山县文广体局原局长刘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刘勉在2007年9月至2014年11月担任钟山县文体局局长。在担任县文体局局长期间,县文体局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刘勉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6月22日,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勉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严守法纪,廉洁履职。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监督执纪,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实际行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