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钟山县纪委对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发出通报,要求继续深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
一、钟山文化馆工作人员连富明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连富明于2015年10月参加钟山县“精准识别贫困村”调查,负责公安镇大田村委大田自然村新寨小组的工作。新寨小组共有94户农户,入户调查评分89户,剩余5户连富明没有按照《钟山县精准识别贫困户贫困村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入户调查评分,其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2016年1月,县文化广电体育局给予连富明警告处分。
二、钟山县卫生局未经单位行政主要领导签字报账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钟山县卫生局2011年1月至2015年8月的支出票据中,存在大量票据长期未经单位行政主要领导签字报账等问题。2016年2月,钟山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时任钟山县卫生局局长邱学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卫生局财务股股长、会计钟人钧留党察看一年及撤职处分;给予时任卫生局出纳曾小燕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上述2起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速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规等问题,强化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