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钟山县纪检监察机关现公开受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擅离职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信访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县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的;
2.对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造谣传谣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3.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
4.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的;
5.对泄露工作秘密、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
6.对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等等。
二、有关要求
1.鼓励提倡实名检举举报,以便及时准确了解情况;
2.反映的问题和线索要客观真实,要尽可能详细,有现场照片、视频等资料的请一并提供,以便于核查;
3.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
1.来访举报:根据国家信访局工作要求,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2.来信请邮:钟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42699;
3.举报电话:(0774)12388 ;
4.网络举报 http://guangxi.12388.gov.cn/hezhoushi/zhongshanxian/。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钟山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中共钟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钟山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