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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作者:曾庆意 编辑:张思源 审核:黄显清 信息来源:钟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6-04-22 17:32:48 浏览次数: 835次 【字体:A+A-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课题。这些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蕴含着坚定的信仰信念、深厚的人民情怀、强烈的使命担当和科学的思想方法,为党员干部立身处世、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日,一则新闻令人震惊:南京某派出所副所长马某,为了完成“涉毒案件查处任务”,竟与社会人员合谋,设局诱使6名未成年人吸食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随后再将他们“查获” 。2026年4月,马某因犯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曾以打击犯罪为天职的执法者,却亲手将毒品递给了懵懂的少年。这已不仅是简单的知法犯法,更是一起由“畸形政绩观”导演的悲剧。这一事件再次敲响警钟:若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错误的政绩观”导向绑架了初心,所谓的“业绩”就会变成危害社会的“毒剂”。

这也折射出少数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根源在于思想“总开关”松动。有的急功近利,热衷“短平快”项目,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有的好大喜功,虚报浮夸,甚至编造假数据、假政绩;有的重显绩轻潜绩,对民生短板、生态保护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缺乏热情。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干部自身党性修养不足的原因,也暴露出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完善、执纪问责不够有力等问题。因此,必须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校正政绩观偏差的重要武器,抓常抓长、久久为功。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健全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及时预警苗头性问题;要严格执纪,对政绩观偏差背后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动真碰硬,聚焦搞“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精准问责,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同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通过系列措施督促广大干部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