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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纪委监委 2024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本站原创 编辑:张思源 审核:钟贻任 信息来源:钟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09-30 17:34:18 浏览次数: 575次 【字体: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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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钟山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钟山县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钟山县纪委监委2024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钟山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含不设党组(党委)的党组织,下同〕,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参与起草、清理、编撰纪检监察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统筹协调反腐败追逃防逃追赃及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监委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县直属企业及县管园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15个,具体名称如下:办公室、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县纪委监委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4个和派出纪工委1个。县纪委监委下设二层机构钟山县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中共钟山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中共钟山县委员会巡察组及钟山县巡察工作信息中心。

钟山县纪委监委(含巡察机构)人员编制总数为115个,其中行政编制95个,事业编制19个,机关工人编制数1个。截至202412月,县纪委监委(含巡察机构)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53人,其中:行政在编在职人员95人,事业在编在职人员19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38人(含3人享受离休待遇)。


第二部分:钟山县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1:中国共产党钟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钟山县纪委监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662.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62.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48.27万元,下降14.4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2.78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48.27万元,下降14.41%,主要原因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钟山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662.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62.78万元, 2023年度决算数减448.27万元,下降14.4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203.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人员经费、案件查办等工作,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8.28万元,下降17.8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工作任务增减造成。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47.2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离退休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58万元,增长16.81%,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变动,退休人员增加等原因。

3.卫生健康支出(类)93.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及医疗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39万元,下降5.4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影响。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8.4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0.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影响。

5.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无变动。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钟山县纪律检查委员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2.7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8.28万元,下降17.83%其中:基本支出1730.81万元,项目支出931.97万元。

中国共产党钟山县纪律检查委员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42.09万元,支出决算为266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6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16.2万元,支出决算为220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办公、项目支出等。

1.行政运行(2011101)年初预算为1296.25万元,支出决算为127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支出变动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102)年初预算为176.75万元,支出决算为90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15%,主要原因是支付了贺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钟山点)建设项目工程款,钟山县廉政文化建设中心项目款及钟山县廉政教育基地(回龙馆)工程款。

3.机关服务(2011103)年初预算为43.2万元,支出决算为2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0%,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食堂后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正常增减。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3.15万元,支出决算为24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8%。主要用于本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离退休费支出。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支出年初预算为60.75万元,支出决算为5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的补助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年初预算为137.2万元,支出决算为15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1%,人员变动工资基数有差额,退休人员增加等原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年初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8%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9.88万元,支出决算为9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9%。主要用于本单位医保及医疗补助支出。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年初预算为65.58万元,支出决算为6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4%,主要原因是人事调动,以及缴费基数的正常调整。

2.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年初预算为34.3万元,支出决算为2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2%,主要原因是人事调动,以及缴费基数的正常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6.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7%。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住房公积金(2210201)年初预算为116.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7%,主要原因是人事调动,以及缴费基数的正常调整。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0.8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7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6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工资变动,故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变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4.51万元、津贴补贴251.73万元、奖金300.88万元、绩效工资30.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51.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0.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万元、住房公积金118.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2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9.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3%主要原因是贯彻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减少浪费。主要包括:办公费34.25万元、印刷费6.48万元、水费2.34万元、电费16.73万元、邮电费18.44万元、物业管理费4.98万元、差旅费23.66万元、维修(护)费8.88万元、租赁费0.52万元、会议费0.11万元、培训费1.77万元、公务接待费2.61万元、工会经费22.38万元、福利费2.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7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4名。主要包括离休费20.29万元、退休费34.74万元、抚恤金26.14万元、医疗费补助6.5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1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3%,主要原因是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44 %,比上年减少1.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7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3年决算持平,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钟山县司法局机关、1个二层事业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次,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和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5 %,比上年减少0.38万元,主要办案工作的开展、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78万元,平均每辆1.6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26%,比上年减少0.72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上级检查减少,接待费相应降低。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次,人次12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0.9万元,降低15.84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57.72元,降低17.97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支出、人员变动影响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2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7.6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4年,我单位部门预算数1942.09万元,执行数2662.78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从自评情况来看,所设定的9个细项指标中有9个均按时完成,严格遵循“三定方案”及桂办发〔20245号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高质量完成核心绩效目标。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纳入绩效自评项目10个,项目总金额913.9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0个,全年执行金额913.96万元;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5.89%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合理,不够完整,不够规范;二是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内容填写不够齐全,不够细化,不够严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预算费用尽量细致精准,绩效目标设定要科学合理,这不仅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绩效目标的实现;二是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必须按程序、按制度且按月计划执行,做好有落实、有检查,保障各项目预算执行顺利完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钟山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项目自评得分为98 分,等,项目全年执行数为309.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积极推进钟山党风廉政教育基地项目建设,做好项目预算的前期工作,明确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严格执行绩效运行监控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截留等现象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实行,无挪用、截留等现象发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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