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钟山县石龙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村“两委”干部潘某某侵占村集体资金的问题。石龙镇纪委对线索进行核实。面对确凿的证据,潘某某承认了侵占村集体1.5万元补偿款的事实,并将补偿款退还了村集体。最终,潘某某受到相应党纪处分。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钟山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人、关键事,重点查处了一批村集体资金监管不到位、违规私设“小金库”,盲目投资导致集体资金受损、侵害集体利益等案件,持续压紧压实职能部门和各乡镇的主体及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群众利益。
推动全面清查农村集体“三资”。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合同签订不规范、村务公开走过场、台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推动农业农村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全县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目前,该县农业农村局共全面完成115个行政村、1837个村民小组资产清查,完成资产移交624个,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42个。
激活村级监督“触角”。该县纪委监委实施“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协同工作模式,将全县12个乡镇划分为4个片区,由纪检监察室进行统筹,乡镇纪委联合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各片区开展交叉监督。目前,该县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动收集群众在集体“三资”方面的问题67个、意见48条,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26个。
该县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专项审计“探头”作用,督促县审计局成立专项审计调查组,对全县12个乡镇农村“三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全方位、全覆盖织密监督网。同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会商沟通机制,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
2024年4月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立案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公安镇、石龙镇、珊瑚镇等建立村级组织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村集体“三资”管理不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