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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钟山县纪委通报一起党员干部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县纪委监委 编辑:钟丽珍 审核:秦 洁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2-08 16:42:17 浏览次数: 671次 【字体:A+A-
2024年春节将至,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一起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通报如下:

钟山县应急管理局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梁达醉驾,以及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3年7月14日晚,梁达饮酒后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梁达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县人民法院判决梁达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经查,7月14日,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钟山县某烟花爆竹公司投诉问题进行核实处置,该烟花爆竹公司为表感谢,通过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蒋寿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朱祥军,联络通知梁达以及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廖家洪、副股长梁洪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黄燕华在钟山县某饭店用餐。当晚,朱祥军、梁达、廖家洪、梁洪彬、黄燕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席间,梁达、廖家洪参与饮酒。2023年9月,蒋寿文、朱祥军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廖家洪受到记过处分,梁洪彬受到延长预备期处理、政务警告处分,黄燕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24年1月,梁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干部受到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不同等次处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在隐蔽场所违规接受宴请、公车私用等“节日病”,深挖细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并严肃查处“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把作风建设向纵深推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