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提升,全面深化清廉钟山建设。经县委研究决定,于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在全县开展违规吃喝、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
聚焦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紧盯违规吃喝、酒驾醉驾方面问题开展整治。
(一)违规吃喝方面问题
1.违规组织、参与使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2.借公务接待名义,通过虚开公函、虚列接待事项等手段,套取公款、转嫁费用进行吃喝;
3.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在公务接待中超费用和陪餐人数、提供烟酒;
4.在考察、调研、检查、督导工作等公务活动中搞无公函接待、“一函多餐”式接待;
5.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
6.借培训、出差或节假日等名义前往上级机关所在地,组织各种饭局,邀请党员领导干部吃吃喝喝、拉关系;
7.指使、授意或者接受私营企业主支付、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
8.以公务名义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企业转嫁、摊派接待费用;
9.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住宅小区、写字楼、内部食堂等场所的“一桌餐”隐秘“据点”大吃大喝;
10.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同学会、战友会、球友会、牌友会等以拉关系为目的、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吃喝;
11.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纵酒、酗酒;
12.违规提供、参与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吃请活动。
(二)酒驾醉驾方面问题
1.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2.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
3.对酒驾醉驾有案不立、立案不查、降格处罚或者包庇袒护等问题;
4.酒驾醉驾党员和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落实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不力问题;
5.其他酒驾醉驾问题。
二、限期主动交代问题
在专项整治期间,有关违规违纪违法人员向钟山县纪委监委主动交代违规违纪违法事实、检举揭发他人、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其他违规违纪违法人员,并做出深刻检查的,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凡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如实交代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且有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违规违纪违法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对包庇违规违纪违法人员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群众开展监督,发现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酒驾醉驾等问题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实事求是检举反映或提供相关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对提供问题线索者、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根据《贺州市纪委监委奖励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办法(试行)》(贺纪发〔2022〕1号),每件给予200—5000元的奖励,价值特别重大的线索给予5000元以上,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奖励。
主动交代问题(举报)方式:
来信来访地址:钟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钟山县兴钟北路6号)
邮政编码:542699
举报电话:(0774)12388
举报网址:http://guangxi.12388.gov.cn/hezhoushi/zhongshanxia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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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钟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钟山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