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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驻梧管理处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叶晖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作者:. 编辑:何雪华(实习) 审核:秦 洁 信息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10-14 08:45:58 浏览次数: 489次 【字体:A+A-

 日前,经贺州市委批准,贺州市纪委监委对贺州市驻梧管理处原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叶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叶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贪图享受,甘于被围猎,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的车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住宿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叶晖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在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贺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贺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叶晖开除党籍处分;由贺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