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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钟山县纪委监委荣获2021年自治区纪委“双十佳”精品案件

作者:董明权 余曼琴 编辑: 审核: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10-29 16:25:13 浏览次数: 6016次 【字体:A+A-

继钟山县钟山镇派出所原副所长廖源严重违纪违法案荣获2020年自治区纪委“双十佳”精品案件后,2021年10月,钟山县纪委监委查办的中医医院原院长陈建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再度荣获2021年自治区纪委“双十佳”精品案件,成为贺州市唯一连续两年获得该荣誉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潘仝富、黄毅同志为代表的16名参与案件查办、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受到集体表彰。

自治区纪委颁奖现场

荣誉证书

案情通报

2020年11月9日,钟山县纪委监委对陈建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11月16日,经贺州市监委批准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陈建红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干扰巡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和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2021年5月,陈建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2021年8月,陈建红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干部简介

●潘仝富   钟山县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主任

他——是最年轻的“90后”业务骨干、办案能手。2015年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一毕业就从事反腐败工作,2018年1月从钟山县人民检察院转隶到钟山县纪委监委工作后,主要负责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在工作岗位上,潘仝富始终保持着“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冲劲,“白加黑”“5+2”是他的工作常态,他不辞辛苦,用钢铁般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精神出色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党的反腐事业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陈建红严重违纪违法案查办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和挑战,在委机关的坚强领导,各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倾力支持下,大家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最终成功突破。这份荣誉,属于在座的每一位同志。”在“双十佳”精品案件经验交流时,第四审查调查室主任潘仝富动情说道。


●黄  毅  钟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自陈建红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提前介入审理后,黄毅同志作为案件的主审人,严格按照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快速审核所有案件材料,积极与办案人员沟通,提出针对性审理意见,并及时与司法部门联系,保证了职务犯罪案件诉得出、判得下。黄毅同志在检察机关从事反贪反渎、侦查监督等工作近30年,到纪检监察机关后,刻苦钻研纪检监察审理业务,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是同事们交口称赞的“老黄牛”,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经验十分丰富,审结的廖源、陈建红等案件连续两年荣获全区“双十佳”精品案件称号,为我委推进案件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