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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纪委监委机关大院出入管理制度

作者:县纪委监委 编辑: 审核: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5-06 15:30:13 浏览次数: 14703次 【字体:A+A-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工作的保密性和安全性,根据上级纪委监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出入机关大院的所有人员、车辆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出入管理

第三条 机动车出入管理,车辆按照区域划分停入相应停车位。

(一)机关工作人员车辆。按照相应规定将本人车牌号码向办公室报备,录入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便于保安查验进出。车辆进入机关大院后停入地面停车场。

(二)来访办事人员车辆。车辆在保安室按要求做好来访信息登记工作,填好《来访登记表》后,由保安人员引导其停至地面停车场指定位置。

(三)外来机关办案人员车辆。提前三天将执行任务的车辆号码向机关办公室报备,保证正常出入通行,进入机关大院后停入地下停车场。

第四条 非机动车出入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使用发放的门禁卡驾驶非机动车进出单位大院,进入机关大院停放于非机动车停车区域。

第五条 车辆按照指定门岗进出,进入机关大院后禁止鸣笛,按照指示标志停车,禁止车辆乱停乱放。

第六条 车辆内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机关大院。

第三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七条 机关工作人员出入大院需凭单位门禁卡、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自觉接受门卫问询或查验。

第八条 外来办事人员进入机关要出示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说明进院事由,由值班人员电话与被访人联系,经允许后经过保安查验后,做好来访信息登记,方可放行。

第九条 科学精准做好委机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所有进出人员配合门卫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工作。出入机关大院所有人员必须接受门卫的指挥和管理,提醒并要求在机关大院工作的人员进入门岗时请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对来办事的外来人员要求其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戴好口罩,并经委机关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入大院;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大院。发现体温测试异常者,由办公室安排人员陪同或由其自行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第四章 安全保卫管理

第十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做好自我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在保安室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

第十一条 保安人员要坚守岗位,必须24小时值班、巡逻、执勤,对人员出入、物资进出、车辆停放、安全保卫等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区机关大院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