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县委组织5个巡察组对县人民检察院等3个县直单位及5个县直学校开展政治巡察。2021年6月初反馈巡察意见。被巡察党组织利用2个月时间,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巡察问题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钟山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中共钟山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修订完善《钟山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相关会议记录的实施办法》、《钟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信息宣传工作方案》等相关制度。补交党费1325.9元。
县住建局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钟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县委十一轮巡察暨巡察“回头看”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完善12项制度。清退违规违纪款11.79万元。
自然资源局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落实《钟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贯彻落实县委十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清退违规发放差旅费、加班费、保险费1.84万元,将未按要求上缴国库的矿权出让违约金及竞买保证金1093万元上缴国库。
钟山县第二高级中学针对巡察问题,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钟山二高干部任用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完善《各处室工作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考核要求。针对具体问题约谈3人次,开展提醒谈话22人次。
钟山县职业技术学院针对巡察问题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完善更新制度15项,约谈11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1人。清退违规违纪款5480元。
钟山县第三中学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全校整改方案,制定29条整改措施,完善健全学校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4项制度。共追责问责3人,挽回拖欠款、租金7.325万元、清退违规违纪款3800元。
钟山县第五中学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高度重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校整改工作方案。清退差旅费800元,退还学生教辅资料费1.22万元。
钟山县第二中学主动扛起责任,专题研究部署,先后召开班子会议3次,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钟山县第二中学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18条整改措施,完善健全12项制度。清退违规报账差旅费4.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