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1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钟山县花山瑶族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问题。花山瑶族乡党委“头雁”效应缺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流于形式,对管辖的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长期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班子成员在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上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致使林某某、钟某鸣、钟某章、杨某某等多名乡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在2018、2019年整治非法采砂、工程领域等相关工作中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花山瑶族乡党委政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9年9月,因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花山瑶族乡党委书记周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林映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原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潘伟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我县个别部门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对公权力制约监督不力,警示教育走过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导致违纪违法问题禁而不止。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政治判断力,牢固树立“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统筹协调,有效破解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注重在政治上落实责任,结合当前开展的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整改,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精准监督、严肃问责维护党纪党规权威,切实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基层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