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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作者:县纪委 编辑: 审核: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17-04-24 15:38:34 浏览次数: 6942次 【字体:A+A-

  日前,钟山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全县要继续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一、钟山县总工会原党组书记陈献照私车公养问题。在钟山县总工会任党组书记期间,陈献照一直持有一张钟山县总工会以单位名义办理的中国石化加油卡。2016年5月,在调离县总工会前,陈献照仍吩咐县总工会办公室财务人员覃秋群为该卡充值5000元。在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3月12日期间,陈献照继续使用该卡为自己私车加油25次,加油金额共计4284.3元。2017年4月,陈献照、覃秋群被钟山县纪委立案审查。
  二、钟山县总工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恒公款报销私人宴请费用问题。2016年9月6日,钟山县总工会办公室副主任李恒私人请清塘镇黄桥村委马槽村李某某等6人到钟山县宾宴餐厅就餐。随后李恒让清塘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出具空白公函,由其伪造成公务接待公款报销自己私人宴请费用共计571元。2017年4月,李恒被钟山县纪委立案审查。
  三、钟山县煤炭工业供销公司党支部书记罗水庭收受红包问题。罗水庭利用职务之便,在钟山县煤炭工业供销公司危旧改造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收受红包800元。2017年1月,罗水庭被钟山县纪委立案审查。
  从上述案例来看,部分党员干部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存在侥幸心理,顶风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各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各纪检监察部门要持续释放执纪越往后越严的信号,加大问责处理力度;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廉洁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