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纪委通报1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县纪委 编辑: 审核: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18-03-12 14:51:17 浏览次数: 13220次 【字体:A+A-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持之以恒精准监督,用纪律约束纠正党员干部在扶贫领域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现将1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原钟山县房改办主任姚志强等4人在工作审批环节中失职的问题。钟山县房改办在办理钟山县矿产公司、钟山公路局经济适用房调剂过程中,没有严格把关,导致2名不符合申购钟山县矿产公司经济适用房条件、4名不符合申购钟山公路局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员通过了购房资格审批。其中县房改办原主任姚志强本人还违规购买了钟山县矿产公司、钟山公路局的经济适用住房。2017年11月,副主任黄永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主任陈行上受到行政记过处分。2017年12月,姚志强、原正科级干部吴爱文(2016年2月退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责令钟山县房改办根据有关规定对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涉及到审批权力的单位、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制度办事,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各党委(党组)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涉及到审批权力的部门、人员正确履职尽责,同时也要认真对照,排查本单位、本部门、自己本身是否存在上述问题。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监督在前,要敢于动真碰硬,要加大对扶贫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纪律审查,对仍然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一律严查快办;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