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核实,群众反映钟山县某局局长陈某有关问题不属实,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为陈某进行澄清正名……”3月11日,在该县某局会议室里,一场特别的会议正在召开,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芳宁带队就陈某有关问题调查结果进行澄清通报。
2020年2月,该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关于该县某局局长陈某在防疫工作中要求各所工作人员到一线从事防疫工作,该局领取了1000个口罩,但没有将口罩发放给一线工作人员使用问题的举报件。接到举报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马上成立专案调查组,通过函询、走访、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调查,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逐一调查核实,最终认定信访举报问题失实。同时,此事件在其单位引起了不小反响,也给陈某带来了一定的心理负担。该县纪委监委查清事实后,立即安排人员到被举报人单位召开澄清正名会,为陈某撑腰鼓劲。
“受到不实举报时感到心灰意冷、很委屈,党组织及时给我澄清正名,倍感温暖,让我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受到澄清正名的陈某同志激动地说。
2019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对受到诬告陷害、错告或者不实举报影响的干部,按程序作出书面认定结论,为其澄清正名,并根据具体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说明,消除不良影响,鼓励干部放下包袱,安心工作。截至目前,共为9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我们主动站出来,及时为举报不实的‘疫’线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敢于担当者流汗不流泪,有效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常态化、创新性开展好这项工作,积极为举报失实的干部撑腰鼓劲,持续为钟山高质量发展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图为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