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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黑伞”无异于拔除黑“根”

作者:本站发布 编辑: 审核: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18-10-19 09:47:01 浏览次数: 4084次 【字体:A+A-

 “保护伞”不倒,旧的黑恶组织可以卷土重来、东山再起,新的黑恶势力也可能投靠“伞”下,做大做强、危害一方。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山西、河南、四川、山东等多地也相继晒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山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原书记王伟、四川遂宁大英县公安局原局长陈小平、山东省博兴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王磊......这些曾经奋战在公检法一线的领导干部,竟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如今纷纷落马,大快人心之余,却也发人深省。

大量案例表明,黑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称霸一方、为非作歹、鱼肉百姓,背后往往有一顶或多顶“保护伞”作怪。极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其“保护伞”“遮阳布”,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他们有的与黑恶分子称兄道弟,通过说情、打招呼、插手案件、通风报信等方式为其涂上保护色,利用职务之便对涉黑人员“网开一面”;有的与涉黑人员“吃饭交朋友”,以“干儿子”“干外甥”等名义为涉黑组织骨干成员“站台”,甚至不惜违纪违法为黑恶分子“洗白”乃至送顶“红帽子”,助其入党、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的干脆当起“带头大哥”、后台老板,直接参与甚至主导涉黑组织的相关活动。在形形色色“保护伞”的庇护下,一些地方黑恶势力“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得以长期盘踞一方。河北省杨玉忠涉黑团伙就是一个典型案例。从区政协主席到村支书,与杨玉忠涉黑团伙有密切联系的当地各级领导干部超过30人。这些领导干部为杨玉忠当选人大代表、操控基层、违法经营、非法暴力等行为充当“保护伞”,致使该涉黑团伙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违法犯罪,攫取非法利益。一方百姓深受其害,却敢怒不敢言。

“伞翼之下自然难见阳光”。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一前一后、一明一暗,或“收钱平事”、搞“权钱交易”,或“求官”与“求财”相互交织、彼此共生,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如此不仅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更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激化人民群众与基层党组织、基层政权间的矛盾,发展下去必然影响社会稳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从这个角度来讲,把涉黑腐败说成最“黑”、最“恶”的腐败,毫不为过。

“保护伞”不倒,旧的黑恶组织可以卷土重来、东山再起,新的黑恶势力也可能投靠“伞”下,做大做强、危害一方。可谓是,“黑伞”不除,黑恶组织就会“无穷匮焉”。唯有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除恶务尽,才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党中央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部署,直击问题根源、直通民心深处,深得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将“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纳入今年重点工作来部署,随后又印发相关文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提供坚强纪律保障。9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并明确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督导全覆盖。一系列果敢行动,用切切实实的行动和成果表明“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的鲜明态度,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黑恶势力不扫,社会就不可能和谐安定;“保护伞”不除,阳光永远会有照不到的角落。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地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无疑抓住了涉黑涉恶问题的“七寸”,击中了“命门”,挖到了“本根”,必将彻底驱除黑恶毒瘴,还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岁月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