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同意,定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11月15日对公安镇、钟山镇、石龙镇、珊瑚镇、花山乡、两安乡、县投资促进局、县质监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9个单位开展巡察。
巡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重点监督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深入了解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深入了解在推进扶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等问题。
各巡察组负责的巡察单位、负责人和举报电话如下:
第一巡察组
负责巡察单位:钟山镇、两安瑶族乡、县投资促进局
组 长:曾国强
副组长:韩 明
举报电话:18070682731
第二巡察组
负责巡察单位:公安镇、花山瑶族乡、县质监局
组 长:姚贵健
副组长:董晓英
举报电话:18077472732
第三巡察组
负责巡察单位:石龙镇、珊瑚镇、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组 长:吴国锋
副组长:姚丽华
举报电话:18077472730
以上举报电话在工作日8:00—11:30,15:00-17:30开通。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访、走访暗访,向知情人询问、查阅资料或账目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巡察组的举报电话、来信地址、来访地址由各组自行公布,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及上述问题的信访举报,对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问题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巡察组不予受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