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纪委提出“三转”要求以来,钟山县纪委监察局把深化“三转”作为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调整内设机构,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加快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下面,简要谈谈我县在落实“三转”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做法和成效以及意见和建议。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推进“三转”的过程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2016年,县本级查办案件34件,乡镇纪委查办案件87件,县直纪检组查办案件8件,有的县直纪检组甚至几年都未曾办过案。二是办案人员不足。委局纪检监察室有一线办案人员6名,但在“抓早抓小,快查快结”的新要求下,办案力量仍捉襟见肘;乡镇纪委办案力量更显单薄,除乡镇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两人外,其他委员作用发挥有限,可以说徒有虚名。三是业务水平不精。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干部大多由业务干部转任,普遍缺乏系统专业培训,办案、财会、审计、法律等知识严重不足,难以适应“三转”的需要。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2月底,钟山县纪委监察局探索建立了纪律审查协作机制,统筹全县纪检监察力量,抽调12名乡镇纪委书记、6名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组成了7个联合办案组,通过“以案代训”“交叉办案”“一案一授权”等方式,提高了实战能力,形成了强大的办案合力。纪律审查协作机制的建立既解决了办案力量和能力的问题,又打破了区域管辖壁垒,冲破了“人情网”,减少了人情干扰,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也得到了逐步解决。纪律审查协作机制的建立既是我县对深化“三转”要求的探索,也是锤炼和考验纪检监察干部的大胆尝试。今年3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0起,同比增长11.1%,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三、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顶层相关制度设计。为更好地落实监督责任和“三转”要求,需要上级纪委制定要求严格、自由裁量空间小、可操作性强的相关制度规定,使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三转”过程中能有所遵循,进一步明确“干什么、怎么干”,增强落实监督责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三转”后,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权力监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县乡党委委员间分工不同,班子成员各管一块,作为纪委书记没有了解其他委员工作情况的途径,尤其是对党政一把手难以实行真正的监督,所以,要完善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和班子成员工作制度,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主动接受纪委监督,确保纪委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尤其是在重大决策、选人用人等容易出问题的事项上,以减少失误,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