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采取五大措施,扛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责任担当,踏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县扶贫办领导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办党组认真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纪检组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本部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
强化实施执行,明确工作内容。县扶贫办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学习县委办和市扶贫办印发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该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对照自治区扶贫办、市扶贫办实施方案和县级实施方案重点查处和整治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提出该办重点整治和查处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制作宣传板报、悬挂宣传横幅、组织集中学习等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开展我县扶贫系统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该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征订学习《扶贫领域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的同时,还为全县12个乡镇扶贫办和45个贫困村征订了《扶贫领域违法违纪案件警示录》,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
强化通报曝光,发挥震慑效应。结合“两学一做”和国务院扶贫办开展扶贫系统警示教育活动的要求,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每个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发生在全国扶贫系统和本地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每个季度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1次警示教育活动。持续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扩大执纪审查的震慑效果,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强化自查督查,完善项目管理。该办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基础设施扶贫项目、产业扶贫开发、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等情况进行督查。上半年该办分片分组,对全县12个乡镇关于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11月该办纪检组围绕贫困群众精准识别认定、扶贫项目、雨露计划、贴息贷款等进行自查自纠和核查。同时,该办还在11月4日召开会议组织本县12个乡镇扶贫办就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督促该县扶贫系统每项工作都按照法律法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