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有着切身体会。“微腐败”的危害究竟有多大?党员干部又应该如何防止“微腐败”酿成“大祸害”?笔者认为,杜绝“微腐败”,唯有“防微杜渐”!
杜绝“微腐败”,首先要认识“微”害。长期以来,受几千年封建思想影响,国人对待诸如“下基层带回些小小土特产、督查检查工作时收包烟、公务出车顺带办办私事……”等小腐败、“微腐败”,总是习惯于睁只眼闭只眼,认为这是人之常情。殊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党员干部的“大腐败”,正是从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微腐败”一点点积累起来的,也正是这些“蝇头小利”,将一个个官员拉进了罪恶的深渊,送上了万劫不复的“囹圄之路”。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充分认识到“微腐败”对党和政府的腐蚀性、对党员干部的危害性,树立“腐败不分大小,大腐败是腐败,‘微’腐败也是腐败”的正确意识,扭转党员干部“小贪不是贪”的错误意识,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态势对“微腐败”严阵以待,旗帜鲜明地反对,理直气壮地制止,正大光明地治理,才能真正营造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杜绝“微腐败”,其次要筑牢“防”线。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贪欲无涯,欲壑难填”。“微腐败”看似微小不足道、不起眼,但大多数腐败分子就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逐步走到腐化堕落境地的。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面前丢掉了原则,在轻歌曼舞中丧失了人格,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古人说:“小不忍则乱大谋。”党员领导干部要勇于堵住人情,管住自己的“手”“嘴”,从拒绝每一次吃请、谢绝每一个红包等“小”事做起,带头洁身自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红线”,自觉筑牢防范“微腐败”的自律防线,方能遏制大腐败的产生。党员干部只有自觉抵制“微腐败”,不许“微腐败”装呆卖萌地存在,才能彻底清除政治环境中腐败的“病毒”和“细菌”,方能还社会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杜绝“微腐败”,最后要“杜”绝“渐”变。古人云:“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溃蚁孔,气泄针芒,是以明者慎微,智者识几。”温水煮青蛙、滴水石穿、微尘成雾霾、四两拨千斤等故事的背后,都在告诉世人一个道理,渐变是可以引起剧变的!也在警醒着世人:细节小事含糊不得、马虎不得!杜绝“微腐败”,只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为管好“微权力”安装“放大镜”, 织好密不透风的“监督网”,才能让害群之马无处遁形。“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杜绝“微腐败”,光靠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和民众对“微腐败”的零容忍监督还远远不够,上级部门还需加强顶层设计,为管好“微权力”架上“高压线”,筑牢防范“微腐败”的制度防线,只有从制度层面杜绝“微腐败”,才能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让权力健康运行,让干部干净干事,拒绝量变,防止渐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