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节、“壮族三月三”即将到来之际,为防止“四风”反弹,严明党的纪律,根据自治区纪委的要求,钟山县纪委发出《关于加强清明节和“壮族三月三”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九个严禁”,倡文明祭祀,守纪律底线,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指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廉洁过节,自觉遵守“九个严禁”:一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访亲友等活动;二是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三是严禁借举办追思会、茶话会、联谊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聚餐、赠送礼品;四是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五是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以及为个人安排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六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七是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八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会馆;九是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以“四个结合”加强清明节、“壮族三月三”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一是要把加强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与严肃换届纪律结合起来,重申和强调换届纪律要求,防止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现象的发生;二是要把加强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与巩固和深化专项工作成果结合起来,认真研判形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三是要把加强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精心谋划部署,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确保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四是要把加强节日期间的作风建设与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早打招呼、早提醒、早预防,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切实以纪严于法的标准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节日“四风”问题新动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活动,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持续释放言出纪随、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一是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的“四风”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及时提醒纠正。二是要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的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三是要从严从重查处由公开转地下、巧设名目、转嫁费用,由现金实物变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同时,要严肃处理提供场所、经费和报销便利条件的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四是要严格“一案四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乡镇或单位,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着力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