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该年度报告通过政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22.83.237.144:8080/html/437/index.html)和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s.gov.cn/)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钟山县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钟山县兴钟中路3号,邮编:542699,联系电话:0774—8982225,电子邮箱:zsxjwbgs@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5年,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常委、各室主任组成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综合室。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县监察局按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进行了由近及远的梳理,及时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县纪检监察信息分为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并按规范编制。在县政府办的指导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等配套制度,在本局内严格推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学习和参照自治区、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通过网络公布了《钟山县监察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钟山县监察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同时,认真梳理了政务公开信息,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钟山县信息网及钟山县纪检监察网上对外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中心任务,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我局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真正落到实处。
2015年,我局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一中心两管”途径主动公开信息75条;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2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信息132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2条;其他形式公开信息252条,合计主动公开信息543条。
二、各部门围绕国家、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无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无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暨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通过互联网的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钟山县纪检监察网开辟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等多种功能,适应了公众对方便快速查阅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至2015年12月底,我局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75条
(四)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底,我局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75条;钟山信息网、钟山县纪检监察网公开信息182条,合计主动公开信息257条。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实行不收费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下一步加强责任落实及业务培训。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6年2月29日
附表:钟山县监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表
钟山县监察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钟山县监察局(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543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468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