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司法局召开了由该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民心所向"专项会议。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和市纪委的最近两个通报、《关于转发〈中共贺州市纪委关于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重申公车使用制度和操办婚丧喜庆的纪律要求。
会议就司法行政系统如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提出了"三个举措":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解决好、预防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局党组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细化措施,层层传递压力。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具体抓,局纪检组加强监督执纪。加强对各股室、乡镇司法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管,推进作风建设。
二是钢化措施,整治重点。紧紧围绕上级文件精神,紧盯专项整治,落实整治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时间节点。同时加强对个性问题的梳理和排查,着重针对干部中不担当、不理事、混日子、服务不到位和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不处置、久拖不决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
三是加强教育,统筹协调。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三严三实"、精准扶贫等活动有机融合,认真落实"法律六进"、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重点工作,突出针对性,把握系统性,内容上兼顾相融,措施上互为促进,统筹协调、整体推进。

图为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