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将至,近日,钟山县纪委转发了《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桂纪发〔2014〕16号),要求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在中秋、国庆节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作风建设的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中秋、国庆节期间是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各级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把抓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刹风正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防止用公款送月饼、制止收送礼金等行为作为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监督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
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切实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快查严处中秋、国庆节期间的违纪违规问题,狠刹用公款送月饼节礼歪风,形成廉洁过节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