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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责任

作者:陶雪燕 徐萍 编辑:陶雪燕 审核:蒙新庭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发布时间:2012-07-20 09:23:17 浏览次数: 9273次 【字体:A+A-

2月14日上午,钟山县在政府小礼堂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仪式。该县县委、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单位、国有企业等110个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此次责任状签订是该县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二次全会和市三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而采取的又一举措。

责任书明确规定,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责任书包括了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严格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及时纠正、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问题;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等内容。

同时,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